08月19日讯 中国足协公布最新一期裁判评议,中乙第21轮江西庐山0-2厦门飞鹭一役出现判罚错误。
争议发生在第66分钟。厦门飞鹭获得前场任意球,11号队员头球射门,江西庐山守门员将球扑出,随后7号队员得球并传给10号队友,10号将球打进。当值裁判判罚进球有效。

江西庐山俱乐部赛后提出申诉,认为厦门飞鹭7号在11号头球射门瞬间处于越位位置,并在守门员扑救后得球助攻,应判越位犯规,进球无效。
第66分钟进球越位获利
评议组一致认定:厦门飞鹭11号头球射门时,7号处于越位位置,随后在对方守门员救球后得球并传球,构成在越位位置获利,属于越位犯规。后续10号进球无效。裁判员判进球有效的决定错误,漏判越位犯规。

本场最终比分江西庐山0-2厦门飞鹭。足协评议结果不影响已结束比赛结果,但认定该判罚为错判。